因工作需要,根据相关规定,东台市城市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办公室(信访接待)人员,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35周岁以下(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本市户籍(含生源地),大专及以上学历。
3、自愿从事办公室(信访接待)工作,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,服从组织安排。
2、报名地点:东台市城市管理局三楼办公室(东台市东亭中路68号)1xbet体育。联系人:刘小星,联系电线、报名手续: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各1份,承诺书(当场填写)、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(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;党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)。
笔试考试内容为城市管理相关基础知识、《信访工作条例》相关知识(报名时领取考试大纲,不指定教材)。满分100分,合格线%。笔试入围的,按笔试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,根据拟招聘人数1:3的比例,确定面试人选,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;不足1: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。
面试为结构化面试,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的理论水平、综合素质、岗位适应能力等,不指定复习范围。满分100分,合格线%。面试结束后,计算考生笔试和面试总成绩。
按照两项(笔试、面试)分数相加,从高到低确定初选人员,名单将在东台市城市管理局宣传栏进行公示。
经公示无异议人员,进入体检环节,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。体检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执行,体检缺项或不参加体检者不予延长体检期,并视为体检不合格。考察工作由城管局党委成立的考察小组负责,全面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、道德品行、能力素质和违法违纪(公安机关出具无违法记录证明)等情况,符合聘用条件的进行公示。体检、政审不合格人员则不予聘用,所空名额,按初选确定人员依次等额递补。
根据考察公示结果和个人健康体检报告情况,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,实行合同制管理。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的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试用期1个月,一年一聘,每年一考核,合格续聘。工资待遇按照市财政核定的执法辅助人员工资标准执行,并且按照国家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。五、纪律与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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